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我区2024年申请免试接受成人高等教育人员审核结果的公示


根据《自治区招生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桂考院〔2024158号)规定,参加“三支一扶”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生,以及安置地在我区的退役军人(自主就业退役士兵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、复员干部),可免试接受成人高等教育。经考生本人申请及我院审核,我区2024年符合免试就读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条件的1425人,现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时间从20241016日起至20241022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1022前邮寄或直接送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(邮寄的以邮戳为准,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),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。

联系地址及电话:南宁市青秀区柳园路6号714室,邮编:530021,电话:0771—5337480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1016

序号 姓名 脱敏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免试生类型 免试层次 审核结果 不合格原因